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烟台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和《烟台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区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烟台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和《烟台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区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烟台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和《烟台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区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蓬莱市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蓬莱市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蓬莱市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蓬莱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蓬莱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蓬莱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