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库
信息标题
主题分类
正文内容
文件类型
公文种类
关  键  词
文件摘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到 
发文机关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和烟台市蓬莱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和《烟台市蓬莱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 烟蓬政发〔2022〕15号
  • 2022-11-16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和烟台市蓬莱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和《烟台市蓬莱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 烟蓬政发〔2022〕15号
  • 2022-11-16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和烟台市蓬莱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和《烟台市蓬莱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 烟蓬政发〔2022〕15号
  • 2022-11-16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6号)精神,促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

  •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烟蓬政办发〔2021〕37号
  • 2021-12-06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6号)精神,促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

  •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烟蓬政办发〔2021〕37号
  • 2021-12-06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6号)精神,促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

  •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烟蓬政办发〔2021〕37号
  • 2021-12-06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烟台市蓬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成立烟台市蓬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烟蓬政办发〔2021〕17号
  • 2021-07-08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烟台市蓬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成立烟台市蓬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烟蓬政办发〔2021〕17号
  • 2021-07-08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烟台市蓬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成立烟台市蓬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烟蓬政办发〔2021〕17号
  • 2021-07-08

1共 1 页 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