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和《烟台市蓬莱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和《烟台市蓬莱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烟台市蓬莱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和《烟台市蓬莱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6号)精神,促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6号)精神,促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6号)精神,促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成立烟台市蓬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成立烟台市蓬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成立烟台市蓬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