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列表
烟台市蓬莱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工作和受理因拖欠工资发生的投诉及清理拖欠民工工资工作。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建筑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服务、并参与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建筑工程造价企业的管理服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稽查相关工作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工作。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墙材和建设工业产品认定管理工作,承担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工作。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服务的组织与实施;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服务和保修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承担市政工程管理服务的组织与实施;承担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服务和保修期内的市政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承担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管理服务工作,并落实建筑项目农民工实名管理和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九)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建筑企业和物业职业技能岗位、关键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中心支部党的建设和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一)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烟台市蓬莱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一)承担区政府投资的非营利性建设工程(水利、港口、公路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的拟定工作;参与或组织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概(预)算编制工作;牵头组织项目报批、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工作。
(二)承担市政工程合同和建筑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承担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协调管理、项目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竣工决算及送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办理项目结算、产权登记、使用(管理)和资产移交手续等;承担保修期内的工程保修及工程纠纷处理。
(三)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宣传、解释工作。承担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承担拟定具体项目的补偿方案、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组织论证、听证和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承担组织实施区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管理服务。承担相关手续暂停办理、对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登记、组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及组织对被征收房屋拆除等工作。
(五)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烟台市蓬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一)承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承担研究全区住房保障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调查和保障性住房统计、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销售、配租及动态管理服务工作。
(二)承担全区房产交易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商品房项目备案、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服务、存量房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服务、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管理服务等;承担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核职责。
(三)承担全区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房地产估价、咨询、经纪等机构,提供房地产交易咨询服务,指导交易活动。
(四)承担全区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测绘机构管理、测绘面积审核、楼盘表管理、测绘成果应用等。
(五)承担全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全区城市房屋的使用安全进行日常管理服务,以及各类房屋的白蚁防治相关工作。
(六)承担全区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全区直管公房的产权管理、经营租赁变动、房屋租金征收、房屋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服务工作。
(七)承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接收和保管,对接收的档案资料进行信息开发,并积极开展利用,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等工作提供服务。
(八)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