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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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更新科(海绵城市建设科)

负责人:

李媛

办公电话:
0535-5652209
机构职能:

拟定城市更新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拟定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和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负责牵头制定区级海绵城市建设计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并对全区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办公室(数据信息管理科)

负责人:

栾雅君

办公电话:
0535-5642783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新闻发布、史志、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科(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

付高建

办公电话:
0535-5649433
机构职能:

参与拟订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指导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指导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完成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组建、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培训和日常监管工作、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科学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界定物业服务范围等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入档、评级等工作。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人:

周德福

办公电话:
0535-5640077
机构职能: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全区住房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市区房地产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监督实施。承担区房地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区商品房预售管理、存量房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和产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组织编制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住房保障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区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房屋安全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则、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城市建设科(停车场建设管理科)

负责人:

张建波

办公电话:
0535-5657761
机构职能: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工程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和中心区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对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督导调度。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协调推进。组织直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监管直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负责直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直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资料档案和技术档案的收集、管理和移交工作。

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

许斌

办公电话:
0535-5642417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建筑市场监管科

负责人:

卢成涛

办公电话:
0535-5642191
机构职能:

参与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有关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造价咨询、建设监理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全区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配合上级拟订全市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区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配合上级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条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备案管理。监督管理开标、评标、定标活动,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招标投标信用制度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科

负责人:

宋洁

办公电话:
0535-5652685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

村镇建设科

负责人:

姜玉福

办公电话:
0535-5642414
机构职能:

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

崔秀岩

办公电话:
0535-5668290
机构职能: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建设管理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行政许可科

负责人:

刘晓静

办公电话:
0535-5644239
机构职能:

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局招商引资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拟订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

季超

办公电话:
0535-5656127
机构职能:

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普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人事科

负责人:

吴伟伟

办公电话:
0535-5652417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和有关企业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