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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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烟台市蓬莱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5-5642191
机构职能: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工作和受理因拖欠工资发生的投诉及清理拖欠民工工资工作。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建筑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服务、并参与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建筑工程造价企业的管理服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稽查相关工作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工作。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墙材和建设工业产品认定管理工作,承担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工作。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服务的组织与实施;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服务和保修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承担市政工程管理服务的组织与实施;承担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服务和保修期内的市政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承担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管理服务工作,并落实建筑项目农民工实名管理和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九)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承担建筑企业和物业职业技能岗位、关键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中心支部党的建设和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一)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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