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 显示时间
  • 显示时间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物业管理科(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

付高建

办公电话:
0535-5649433
机构职能:

参与拟订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指导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指导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完成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组建、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培训和日常监管工作、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科学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界定物业服务范围等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入档、评级等工作。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