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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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许可科

负责人:

田磊

办公电话:
0535-3355926
机构职能: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 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挂数据信息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

李晓霞

办公电话:
0535-3356600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建立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数据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动态维护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目录。负责组织、推动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对外开放、分析应用和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再造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

董洁

办公电话:
0535-3356617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局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人事科

负责人:

孙洁

办公电话:
0535-3356638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财务科

负责人:

闫红

办公电话:
0535-3356608
机构职能:

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政策法规科(挂信访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

曹英超

办公电话:
0535-3356631
机构职能:

牵头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区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网上民声和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负责人:

高宝海

办公电话:
0535-3356619
机构职能:

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测绘和地理信息科

负责人:

杨立财

办公电话:
0535-3356637
机构职能:

负责编制全区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区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区性重大测绘 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区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统筹全区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落实全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区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区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全区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本领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所有者权益科

负责人:

周虹佑

办公电话:
0535-3356972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开展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配合做好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报区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负责人:

孙富国

办公电话:
0535-3356629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管理监督全区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承担全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全区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改革。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挂安全生产监管科牌子)

负责人:

张福帅

办公电话:
0535-3356636
机构职能:

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区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 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本领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牵头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国际合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耕地保护监督科

负责人:

高宝海

办公电话:
0535-3356619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负责全区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地质勘查管理科

负责人:

胡兆钦

办公电话:
0535-3356627
机构职能:

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 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区地质勘查规划 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领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负责人:

张福帅

办公电话:
0535-3356636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区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矿业权市场,调处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组织实施全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规划管理科

负责人:

刘显亮

办公电话:
0535-3356156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海岸带保护利用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区级重大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工作,完善规划实施政策。组织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参与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负责辖区规划落地实施。

贯彻落实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负责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重点区域(园区)规划、区级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管理工作。指导编制区级分区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论证与选址 工作,指导区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负责区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方案评审与呈批工作。指导区级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的拟定和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区级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负责区级重点项目规划事项的调度工作。规划设计方案报批、调整和实施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拟订工作。负责区级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的非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城市更新方案、市政交通工程方案的审定及调整工作等。负责承办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协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验线和竣工核实等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到竣工规划核实为止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承担全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贯彻落实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相关政策,负责市政交通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核与呈批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规划信息管理工作。

牵头组织开展城市设计、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设计。

组织拟订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等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和规范。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单元划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更新片区设计方案审定、城市更新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等相关更新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设计实施评估工作。负责开展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相关规划工作。

制订村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村镇规划设计政策、标准和规范。负责村镇风貌规划设计的管理工作。指导县 (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指导县(市)、镇规划和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工作执法和检查。


执法监察科

负责人:

刘文学

办公电话:
0535-3356612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指导监督分所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执法专项行动,组织查处辖区 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牵头中央及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