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
0535-2707177

机构职能:

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市容市貌整治;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城乡规划领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防领域执法工作。内设指挥中心、城管办(市容整治科)、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

烟台市蓬莱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
0535-5643261

机构职能:

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对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做好上呈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二)负责对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固体废物综合处理或集中处置建设项目的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现场检查。

(三)负责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工作,严格按统计报告程序,完成安全统计报表。

(四)负责城乡主次干道路面、人行步道及部分绿化带的清扫保洁服务工作;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和部分旱厕的有偿统一清运服务工作;负责环卫设施设备的设置维护、卫生消杀及垃圾清运服务工作。

(五)负责对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质量进行日常巡查考核,制定“日检查、周检查、月考查”的督查制度,建立完善巡查台账,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六)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业化发展研究,负责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指导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管理和运营。


烟台市蓬莱区市政园林建设养护中心

办公电话:
0535-5615166

机构职能:

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区市政园林建设养护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城区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城区总体规划编制城区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工程方案设计,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进行管理服务;负责城区绿地、公园、绿地设施等园林绿化养护工作。

(二)承担城区道路、路灯、排水管网、桥梁等市政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市政道路、路灯、排水管网、桥梁等市政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竣工验收;负责道路、路灯、排水管网、桥梁等市政设施的巡查、更换、维护、修缮和档案管理;参与城区市政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参与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参与再生水利用和城区防汛工作。

(三)负责供热、燃气行业服务和安全生产情况指导服务工作;负责供、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区供热、燃气行业统计调查和业务技术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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