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烟台市蓬莱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
0535-5643261

机构职能:

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对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做好上呈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二)负责对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固体废物综合处理或集中处置建设项目的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现场检查。

(三)负责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工作,严格按统计报告程序,完成安全统计报表。

(四)负责城乡主次干道路面、人行步道及部分绿化带的清扫保洁服务工作;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和部分旱厕的有偿统一清运服务工作;负责环卫设施设备的设置维护、卫生消杀及垃圾清运服务工作。

(五)负责对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质量进行日常巡查考核,制定“日检查、周检查、月考查”的督查制度,建立完善巡查台账,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六)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业化发展研究,负责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指导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管理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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