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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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蓬莱分局

指挥中心

负责人:

吕海

办公电话:
0535-5642523
机构职能:

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公安信息通信和公安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和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统计、信息、调研、保密、信访、外事和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


政工室

负责人:

于虎

办公电话:
0535-5605780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籍和警衔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负责指导全区公安训练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工作和警营文化建设;负责全区公安民警的心理健康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安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协调全区公安舆情引导工作。


警务保障室

负责人:

张恒波

办公电话:
0535-5636333
机构职能:

参与拟定公安装备和经费保障标准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区警用装备物资的配备、仓储、调运和应急警务装备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被装物资的申领和配发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公安机关涉案财务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央、省、烟台市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公安业务用房和监管场所建设;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人:

郑锡钢

办公电话:
0535-5642939
机构职能: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分析研究全市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组织、指导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组织、侦办重特大案件和重要案犯的缉捕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行政案件提供技术支援。


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人:

马福明

办公电话:
0535-5642683
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侦办重大治安案件和管辖的刑事案件;组织、指导和监督户籍、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特种行业管理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出入境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对机关、团体、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体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反恐怖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人:

周运来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人:

黄志湃

办公电话:
0535-5642532
机构职能:

掌握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侦破管辖范围内的经济犯罪案件。


法制大队

负责人:

赵丽珍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承办局机关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复核、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工作;按规定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承担公安民警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人:

张照升

办公电话:
0535-3739007
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人:

高振

办公电话:
0535-5662578
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城区治安巡逻工作,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110接处警和武装巡逻工作;负责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人:

初立科

办公电话:
0535-5610449
机构职能:

组织实施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网络舆情监测和情报信息、案件线索收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电子数据证据的检验鉴定和分析认证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侦查工作;开展网络特侦工作。


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人:

任洪雨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

掌握全区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动态,与市场监管、环保、国土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负责食品药品、环境领域大要案的侦办;参与区域性的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蓬莱区看守所

负责人:

陈大勇

办公电话:
0535-5642495
机构职能:

负责对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或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安全羁押并进行法制道德教育;配合做好侦查、起诉、审判以及在押人员的余罪深挖等工作。


蓬莱区拘留所

负责人:

张涛

办公电话:
0535-5995255
机构职能:

负责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