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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

烟台市蓬莱区森林资源监测保护服务中心(烟台市蓬莱区森林消防大队、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蓬莱段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5-5642581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区造林、营林规划设计等工作;承担林草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审定和林木种苗、木本花卉质量管理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区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新技术、新树(品)种和花卉新品种引进、示范和推广。

(二)承担全区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前期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日常管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组织防火应急演练,承担森林消防大队的日常防火值班工作;负责指导镇街消防队伍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承担全区森林、草原、湿地、野生植物等资源各项调查与监测工作;承担全区林业技术勘测工作;承担全区森林资源核算和生态价值评估工作;承担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基础数据管理。

(四)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依法开展植物检疫检验;组织实施全区检疫对象及补充检疫对象的调查;对森林植物及其繁殖材料等进行产地检疫;对调运出区境的森林植物及其繁殖材料、加工制品等进行调运检疫。

(五)承担林业和草原(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和标准制定并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全区森林病虫害调查和技术指导;承担全区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监测预报;承担全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

(六)承担城郊范围内林木封山育林、抚育管理工作;承担城郊范围内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指导、林木病虫害发生情况监测预报、野生动物调查与监测工作;保护城郊范围内自然环境、森林资源、野生动物;协助城郊属地镇街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蓬莱段的各项管理工作;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八)完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