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基本信息 主要职责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直属机构 派出机构 权责清单 我要咨询

办公室

负责人:

李晓霞

办公电话:
0535-3356600、0535-5643130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机关安全保卫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

董洁

办公电话:
0535-3356638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


人事科

负责人:

孙洁

办公电话:
0535-3356638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财务科

负责人:

闫红

办公电话:
0535-3356608
机构职能:

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挂信访科牌子)

负责人:

孙传富

办公电话:
0535-3356631
机构职能:

组织起草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政策文件,协调局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负责人:

于学宁

办公电话:
0535-5775208
机构职能:

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挂测绘和地理信息科的牌子)

负责人:

凌明毅

办公电话:
0535-3356628
机构职能: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辖区内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落实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负责人:

包福乐

办公电话:
0535-3356629
机构职能:

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负责人:

包福乐

办公电话:
0535-3356629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

谭焕鹏

办公电话:
0535-5639083
机构职能:

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国际合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国、省道两侧林业养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耕地保护监督科

负责人:

包福乐

办公电话:
0535-3356629
机构职能:

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地质勘查管理科

负责人:

张福帅

办公电话:
0535-3356636
机构职能:

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管理辖区内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负责人:

张仁杰

办公电话:
0535-3356627
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管理科

负责人:

刘显亮

办公电话:
0535-3356156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改革。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海岸带保护利用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级重大专项规划。落实上级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工作,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控制线。

贯彻落实城市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承担城乡规划政策的研究拟订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重点区域规划、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论证与选址工作,指导辖区内规划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方案评审与呈批工作。指导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的调整工作。负责组织辖区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负责辖区重点项目规划事项的调度工作。承担蓬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辖区内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呈批工作。负责辖区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市政交通以及地下空间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负责规划信息管理工作。参与辖区市政工程规划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

牵头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设计。组织拟订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和规范。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划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更新片区设计方案审定、城市更新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等相关更新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设计实施评估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制订村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村镇规划设计政策、标准和规范。负责村镇风貌规划设计的管理工作。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等规划管理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工作执法和检查。指导全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


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挂林业改革发展科牌子)

负责人:

王辰

办公电话:
0535-5642358
机构职能:

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林地征用、占用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指导全市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承担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挂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牌子)

负责人:

刘少斌

办公电话:
0535-5639082
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防灾减灾工作科

负责人:

刘健

办公电话:
0535-5660122
机构职能: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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