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管理科

负责人:

刘显亮

办公电话:
0535-3356156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改革。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海岸带保护利用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级重大专项规划。落实上级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工作,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控制线。

贯彻落实城市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承担城乡规划政策的研究拟订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重点区域规划、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论证与选址工作,指导辖区内规划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方案评审与呈批工作。指导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的调整工作。负责组织辖区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负责辖区重点项目规划事项的调度工作。承担蓬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辖区内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呈批工作。负责辖区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市政交通以及地下空间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负责规划信息管理工作。参与辖区市政工程规划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

牵头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设计。组织拟订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和规范。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划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更新片区设计方案审定、城市更新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等相关更新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设计实施评估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制订村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村镇规划设计政策、标准和规范。负责村镇风貌规划设计的管理工作。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等规划管理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工作执法和检查。指导全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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