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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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高区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高新技术发展的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农高区规划,提出加快农高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农高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农高区组织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研究制定农高区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制定农高区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农高区内农业科研项目攻关和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

四、研究制定农高区招商引资政策和规定,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和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五、依据区委、区政府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农高区内各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农高区核心区和各示范区产业指导及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