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 显示时间
  • 显示时间

区统计局

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科牌子)

负责人:

常德海

办公电话:
0535-5642788
机构职能:

一、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信息化等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管理国家、省、市拨付的统计系统事业费。

社会统计科

负责人:

杜清周

办公电话:
0535-5630215
机构职能:

一、组织实施对全区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区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国家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二、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工业能源统计科

负责人:

谢玉田

办公电话:
0535-5643449
机构职能:

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利用调查统计数据对工业景气状况进行监测,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二)组织实施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

(三)建立全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负责能源核算以及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应对气候变化考核。

(四)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国民经济综合科(挂数据信息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

赵祥赈

办公电话:
0535-5639821
机构职能:

一、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资源环境和新经济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区域经济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以及有关经济结构的分析研究报告。

三、对各乡镇(街道)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进行审核,负责拟订全区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以及有关统计制度。拟订区市有关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四、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

五、负责统计咨询服务。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区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新闻发布宣传工作。承担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产业调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统计等有关工作。

六、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七、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乡镇(街道)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业、互联网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八、利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服务业景气状况进行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法规和统计监督科

负责人:

韩梅

办公电话:
0535-5602908
机构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等工作,配合做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等工作。

二、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一)组织实施对区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配合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履行的执法职责,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

(四)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五)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