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机构列表
办公室(挂信访科、数据信息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战晓唐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建立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数据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动态维护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目录。负责组织、推动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对外开放、分析应用和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再造等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科(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赵文蕾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基金会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负责指导做好区民政局主管和在区级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
党建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负责人:刘晓妍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挂区划地名科牌子)
负责人:刘冰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区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统筹推进全区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有关工作,调处镇(街)际边界争议。承办与邻区、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监督管理全区地名工作,审核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区际、镇(街)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审定本区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
负责人:马鸿雁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组织推进全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拟订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负责人:王阳博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各镇街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镇街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
政策法规和规划财务科
负责人:曲娟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
提出民政工作政策建议。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助做好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民政事业资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