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区教育和体育局

校舍建设与管理科

负责人:

王春艳

办公电话:
0535-5645406
机构职能:

负责统筹全区学校(幼儿园)校舍和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配餐)管理、校园绿化美化、学生服装配备等后勤工作。指导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学设备配备、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科

负责人:

梁林

办公电话:
0535-5646110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幼儿园)突发安全事件。负责公办学校(幼儿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承担校车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

负责人:

孙传刚

办公电话:
0535-5645894
机构职能: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学校条件装备工作。参与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督导和评估工作。指导、组织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活动。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历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社会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德育和校园欺凌预防处置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参与创新体系建设,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

学前教育科

负责人:

秦霞

办公电话:
0535-5651703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参与拟订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办园标准,指导监督办园行为。统筹规划全区公办幼儿园布局,承担公办幼儿园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并实施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承担民办幼儿园设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指导幼儿园的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全区幼儿园教材管理工作。参与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妇委会的有关工作。

基础教育科

负责人:

黄作刚

办公电话:
0535-5642737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中小学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行为。统筹规划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承担普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并实施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全区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工作。牵头指导全区学校国防教育和校园欺凌预防处置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军训、禁毒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规划指导、推动全区教育系统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艺术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区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人:

谭筝

办公电话:
0535-5636001
机构职能:

组织进行教育督导,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学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初中及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

规划财务科

负责人:

张兆焕

办公电话:
0535-5853685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负责管理的直属单位、学校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学校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协调拟订国家助学、学生资助有关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学校内部审计工作。

人事科

负责人:

刘照超

办公电话:
0535-5643260
机构职能:

负责局(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统筹全区教育系统评优和表彰奖励立项、申报管理工作。指导教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团委的有关工作。承担教育和体育出国人员政审工作。承担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支教教师选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师在我区培训工作。

办公室

负责人:

周学东

办公电话:
0535-5642828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配合做好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职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牵头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按照省、区教育综合改革有关要求,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调研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教育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稳定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工会的有关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办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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