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

烟台市蓬莱环境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
0535-5955021

机构职能:

负责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依照职责,具体负责环境稽查工作。


烟台市蓬莱环境监控中心

办公电话:
0535-5955015

机构职能:

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包括在线自动监测),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专项监测等相关工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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