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行政审批制度及优化政务服务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组织协调区直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工作。

三、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创新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

四、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项目踏勘和验收等工作。

五、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业务标准制定、运行监管、评估考核工作,推进平台应用。负责相关行政许可决定等信息的推送和公示公开工作。

六、负责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并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监管。

七、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和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规范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对区直部门单独设置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对中央、省属驻蓬单位单独设置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服务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八、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镇街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对村(居)便民服务代办工作进行指导。

九、负责开展电子监察,受理、处置相关投诉、举报事项。

十、依照有关规定调整、承接、办理权限内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

十一、在行政许可受理工作中,贯彻落实国家、省、烟台市和蓬莱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烟台市委、市政府和蓬莱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解决行政审批多头办理、分散办理等问题。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贴心帮办“一次办结”,推行并联审批、联审联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审批服务模式。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关于电子政务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协调政务网络管理。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提出全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项目建设需求,具体组织推进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配合区委办公室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提出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需求,承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业务标准制定、运行监管、评估考核工作,推进平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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