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和旅游局
机构列表
(一)负责图书文献资料的采编与储藏工作;负责图书资料、网络系统建立与维护工作。
(二)负责文献数字化处理工作;负责图书馆学研究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工作。
(三)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宣传国家文化方针、政策和法令,开展文化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二)负责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和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工作。
(三)负责辅导、培训群众文化文艺骨干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文化文艺创作和文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挖掘、整理和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工作。
(四)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承担制定蓬莱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旅游公共服务相关标准并做好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二)承担全区旅游公共信息服务软件、旅游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维护、运营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区旅游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区文物统计工作。
(三)承担信息化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建设应用工作,开展蓬莱旅游资源的网络宣传推广和营销工作,运营全区旅游自媒体平台、对外发布有关信息等工作。
(四)承担全区旅游咨询中心(网点)、集散中心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营工作。
(五)承担全区旅游服务热线的运营、维护,提供旅游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实施旅游救援及旅游投诉转接工作。
(六)承担包装、策划、推广蓬莱旅游线路及度假产品工作;承担网络线上活动的策划和推广工作;承担涉旅企业开展旅游电子商务的技术支撑工作。
(七)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