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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4K21257521/2022-04924 成文日期: 2022-10-13
发布机构: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媒体解读】摸清自然资源“家底” 蓬莱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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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蓬莱区印发了《烟台市蓬莱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我区行政区域内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和省、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包括配合做好有关资料收集、通告发布、地籍调查、界限核实、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二是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对由区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河流湖泊、矿产资源、森林、草原(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进行确权登记,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计划,按照国家和省、烟台市的工作部署,我区将利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3 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4 年及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区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启动后,我区将对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河流湖泊、矿产资源、森林、草原(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通过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于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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