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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4K21257521K/2021-02347 成文日期: 2021-05-10
发布机构: 蓬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烟台市蓬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宪堂同志解读《烟台市蓬莱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浏览量:     来源: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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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烟台市蓬莱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一个关键时期出台《方案》这个政策?从这个政策中,公众将有哪些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方案》提出哪些重要举措?围绕这些问题烟台市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李连科同志近日接受记者专访,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一个关键时期出台《方案》这个政策?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6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1〕2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问:从这个政策中,公众将有哪些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答: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问:《方案》提出哪些重要举措?

答: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2000元、乡道6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执行,并建立与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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