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蓬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蓬莱市12个镇街和市直61个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
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蓬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蓬莱”(www.pengla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蓬莱市钟楼东路1号;邮编:265600;电话:0535-5644565;传真:0535-5652250)。
一、概述
2015年,蓬莱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烟台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以促进阳光型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出发点,以保障人民群众”四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落脚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量明显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整体来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专栏配置齐全,各镇(区)、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本年度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丰富、覆盖全面,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答复及时,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注重实效、权威准确,社会热点回应主动、形式多样。全年主动公开信息 条,其中市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主动公开信息 条,镇街主动公开信息 条。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件,行政复议 起,行政诉讼 起。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我市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15年1月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并下发了《蓬莱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2015年我市通过“网上民声”“市长公开电话”等方式共受理市民提交的服务事项15636件,直接答复3398件,转交部门办理12238件,将市民通过“网上民声”栏目网站提交的有关政策咨询、问题反映、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问题,交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办理并通过在网站公开答复7825条,年度办结率、按时回复率均为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网上民声”栏目网站发布公告21期,发布问题现场落实情况7条,转发蓬莱市广播电视台“阳光政务热线”访谈114条,发布有关民生方面的新闻信息16条;办理并答复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栏目网友留言35条。
(二)加强与民众互动交流工作。不断加强蓬莱政务微博发布工作,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树立形象、引导舆论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2014年4月我市建立了“蓬莱发布”新浪和腾讯政务微博,目前,已通过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4084条,关注数445个。2014年11月,我市又注册开通“蓬莱发布”政务微信,目前已发布信息223条,关注数534多个。各镇街和市政府各部门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发布政府信息 条。
(三)完善信息解读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了解读方案,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全面建立并实施了政策解读机制, 2015年,全市共制作公布规范性文件38个,其中包括以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个,以部门制定公布的 个,镇街制定公布的 个。《蓬莱市临时救助办法》、《蓬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民生重要文件均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进行了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一是完善制度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我市制定下发了《蓬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蓬政发﹝2015﹞77号)。二是调整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下发了《蓬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蓬政发﹝2015﹞62号)和《蓬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一批取消下放承接调整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的通知》(蓬政发﹝2015﹞78号),削减行政审批事项4项,其中取消行2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2项;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对涉及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取消4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9项,承接烟台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69项。二是扩大行政权力公开范围。印发了《蓬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蓬政发﹝2015﹞19号),将市直部门保留2598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收费依据及标准、权力运行流程图、监督电话等在“中国蓬莱”、“89000民生服务平台”“蓬莱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保证了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推动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在政府网站和人大网站公开了《关于蓬莱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时公开了2015年蓬莱市“三公”经费预算。二是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8月份底前完成全市政府部门和镇街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的公开。三是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项目支出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四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阳光采购”,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努力培养公开、透明、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在政府采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烟台政府采购网及时主动公开信息362条,公布建设项目信息25条。
(三)推动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积极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蓬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莱市安置房购买暂行办法的通知》(蓬政办发﹝2015﹞30号),及时多渠道向社会公开我市住房保障信息,通过报纸、宣传栏、广播新闻、中国.蓬莱网站和蓬莱市政府公开平台及时宣传公开住房保障政策,公布改造项目建设计划表、项目的基本信息和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名单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保障民众知情权、监督权。二是积极做好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及时通过蓬莱电视新闻、报刊、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做好房屋征收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奖励政策、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和公示。三是做好土地征收和供地信息公开。在“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内“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及时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在“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且将建设用地批复文件、项目征地告知书、听证告知书以及征地政策法规、征地知识也进行了公开,实现征地信息网上公开透明。
(四)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出台了《蓬莱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施办法》和《蓬莱市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每月公布当月社会救助信息,内容包括低保、五保供养标准,保障人数,人均补助标准和依据等救助信息。三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对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公告、少数民族学生加分人员信息、部门年度预决算等信息进行公开。四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高度重视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相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深入推进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五)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围绕政府重大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招投标信息公开的管理,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在各自网站上依法向社会公布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等信息。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国有企业运行情况,按季度公布国有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等信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定期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平台等途径公布环保政策法规、环境科技与标准、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电视新闻、广播电台、短信等不同方式向市民播报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发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全年先后开展了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羊肉及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等活动,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方案、抽检情况、警示信息和通过宣传栏公布典型案例。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的权益。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定期发布2015年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及变更登记公告,及时对2014年社会团体年检结果对社会公布,对2015年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逐条梳理,健全了公开目录内容保障机制。在以政府网站、报刊等公开形式的基础上,逐步将主动公开的内容纳入了蓬莱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开。重点做好了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等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并及时公开。各镇街和部分市政府部门能够落实机制,严格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在发文会签单或审签单都对公开属性做了明确标注。
二是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2015年蓬莱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公开单位增加至64个,进一步扩大了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充分发挥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并确保公众获取的政府信息权威、及时、准确。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条,其中包括:市政府及部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条,镇街受理 条,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土地规划、补偿标准、环境质量、项目规划、财政收支、医疗服务、教育招生、保障住房等信息,共答复 件,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已公开”的 件,占7.8%;“同意公开”的 件,占 ;“同意部分公开”的 件,占 %;不同意公开数 件,占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 件,占 %,“申请内容不存在” 件,占 %。。在不同意公开的答复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涉及商业秘密 件,涉及个人隐私 件,不属于《条例》所指信息 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市行政机关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市行政复议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起。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案 起,全部维持。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做到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进行保密审查后发布。对各级各部门上报的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审核。特别是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会同监察局通过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级各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2015年没有出现失泄密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人员缺乏,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相当一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此项工作认识程度不够,仍然是被动式公开,没有真正实现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三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与上级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仍有差距。四是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信息公开需要加强。五是在具体操作中还会面临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层面广,推进难度大,工作标准尺度不易掌握等现实问题。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协调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和烟台市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对社会关切的回应等方面工作。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评的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从而能够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此项工作。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由于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比较大,这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困难,我们将不定期的开展学习和培训工作,增强我市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监督,对发现未按照规范操作和发布内容不准确等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