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述、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培成同志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主任)任成员的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信息公开事务。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明确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法规等各项要求,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切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我市部门预算编制不断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在编制2016年项目预算中,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等一般性支出。并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在预算编制完毕后,按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要求不断强化刚性预算,认真落实各项财政税收政策,积极组织收入,合理调度和拨付资金,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目前已将公共财政、基金预决算及市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在财政局网络红页公开,共公开信息5条。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事,认真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全面实行“阳光采购”,在严格执行管采分离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方式进行全程监督,努力培育公开、透明、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在具体工作中,我局将政府采购各项相关信息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烟台政府采购网公开,共公开信息209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烟台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信息网公开,共公开54条。
(三)财政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将财政局自身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在财政局网络红页公开,公开信息2条。此外我局还将自身业务工作信息及时在网络红页上公开,让部门和群众了解财政工作动态,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收费情况
我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各项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动态信息更新仍然不够丰富,群众参与互动还不多;及时公开制度、问责追究制度等的执行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有些工作还不很主动;公开形式比较简单,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
2017年,我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推动我市加快发展。主要公开内容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开方式为网络公开,主要在网络红页、各级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开。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蓬莱市财政局
2017年1月12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单位名称:蓬莱市财政局
信息分类名称 | 公开平台 | 信息数量(条) |
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 网络红页 | 2 |
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 网络红页 | 5 |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烟台政府采购网 | 209 |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烟台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信息网 | 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