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乡村大食堂,解决农村养老就餐难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精准指出了当前农村老龄化背景下“吃饭难”这一民生痛点,并从建设意义、精准定位、运营模式及所起作用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与当前我区正大力推进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高度契合,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近年来,我区针对农村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实践,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构建老年助餐服务制度框架
针对老年助餐工作,烟台市民政局已出台《烟台市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明确了老年助餐服务的服务类型、支持政策、认定程序、激励退出机制及管理要求等内容。我区严格遵循上级政策指引,结合本地实际,已将发展农村老年助餐点、探索村级养老综合体试点纳入重点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已先后赴紫荆山街道、蓬莱阁街道、登州街道相关社区开展老年助餐实地调研,与社区干部、网格员座谈,详细了解助餐服务需求,并实地查看6处意向场地,宣讲建设标准与扶持政策,为科学布局助餐点奠定坚实基础。
二、考察借鉴先进运营经验
为拓宽思路、对标先进,区民政局专门赴淄博市沂源县,考察学习了“沂源红”幸福家园民生综合体建设运营的经验做法。考察发现,沂源县通过“政府主导、国企运营、村级参与、多元筹资”的模式,有效破解了农村老年人助餐难题。其主要经验包括:一是坚持统筹规划与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村庄区位人口等因素,在小村配建助餐服务点,实现了养老服务全覆盖。二是创新多元共担的筹资机制。建立“县、镇、村”三级助餐补贴分摊机制,例如对60-79周岁老人每餐补贴后仅自付2元,80周岁以上自付1元,切实降低了老人负担。三是探索市场运作与产业反哺。依托县国投集团建设“中央厨房”并发展种植基地,通过规模化运营和企业营养餐配送等业务增加营收,反哺长者食堂运营,形成“造血式”发展路径。结合考察情况和我区实际,我们撰写了《关于建设运营民生综合体的汇报》并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了汇报,经研究决定,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思路,今年在村里集镇黄泥沟片区试点打造一处民生综合体,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目前,试点工作正在进行。
三、积极推进食堂相关工作落实
(一)积极推动慈善食堂良性发展。丰金助老食堂属公益慈善性质,每周一至周六中午,重点为城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他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午餐。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丰金集团效益下滑,为减轻企业负担,使助老食堂能够留在蓬莱,继续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助餐服务,区民政局经与区城投集团协商,报区政府批准,将隶属城投集团的原水产宾馆南侧职工食堂提供给助老食堂免费使用。助餐食堂搬到新址以来,位置离区中心更近、辐射面更广;食堂位于院里,减少了路边排队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民政部门协调4名志愿者每天协助做好帮厨、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自重新装修运营以来,每天约有300人稳定就餐。
(二)探索乡村大食堂建设运营新模式。依托“乡村大食堂”载体,我区正积极试点推进互助性养老工作。目前将新港街道中村和大辛店镇藏家夼村作为试点。在试点中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民生兜底与普惠导向。坚持党建引领,实施申请与积分等管理制度,推进互助养老与基层治理相结合,确保“乡村大食堂”首先重点解决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一餐热饭”问题。激发农村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内生动力,实现在农村“不离乡邻、不离乡土”的普惠养老目标。二是坚持可持续运营与多元参与。鼓励采取“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出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村集体利用闲置房屋改造建设,降低初始投入。三是坚持功能拓展与治理融合。将“乡村大食堂”作为乡村邻里交流、矛盾化解、政策宣传的公共空间,并逐步整合文化娱乐、健康监测等功能,打造“乡村邻里中心”,增强村居凝聚力。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努力将“乡村大食堂”这件民生实事办好办实,使之成为提升农村老人获得感、幸福感的温馨家园。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烟台市蓬莱区民政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