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17679559830001768992783000
  • 征集单位: 烟台市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征集状态: 已结束 进行中
公告内容:

为延续我区物业政策法规实施成效,规范各部门履职行为,优化居民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1日。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蓬莱区南关路124号物业管理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邮编265600

2.电子邮箱:plskfb@yt.shandong.cn

3.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电话:0535-5649433

4.互联网方式:点击页面中“我要提意见”可在线提交

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草案内容:
解读内容:

为规范我区物业管理市场,优化居民生活环境,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了让社会各界对《实施意见》有更清晰、直观的了解,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居民对居住环境品质要求的提升,物业管理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凸显。为理顺我区物业管理工作体制,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旨在明确各方职责,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综合协调”的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及时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提升居民满意度和社区治理水平。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是明确属地镇街、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生态环境、民政、应急管理、水务、消防救援等12个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对新建小区和已建成小区采取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三是规范物业服务用房配建标准和使用要求;四是理顺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承接查验、企业退出等关键程序;五是强化物业服务收费监管、矛盾纠纷调解、综合执法协同和业主信用管理等多元监管措施。

四、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组织,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是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大会决议;二是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监督企业履约情况;三是督促业主遵守管理规约,按时交纳物业费和专项维修资金;四是管理、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五是配合社区做好纠纷调解、政策宣传等工作。同时,业主委员会要接受属地镇街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工作情况。

五、如何保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区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镇街绩效考核;三是加强物业管理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五是引入第三方评估,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反馈;六是设立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意见内容:
反馈内容: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1日在蓬莱区政府网站进行了13天的公示,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收集相关意见及建议,经评估,建议不予采纳。

建议:停车难以及停车问题衍生出来的一系列破坏社会秩序的问题急需解决,且不是个例。

不予采纳。不采纳理由:该建议所提问题真实存在,但经评估认为,《实施意见》的现行条款已系统性地涵盖了解决停车问题的职责分工与工作机制,无需在《实施意见》层面进行结构性增补或修改。《实施意见》已明确公安机关负责规范物业项目周边道路停车秩序并挖潜泊位资源。《实施意见》确立的“属地管理、综合协调”体制及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统筹多方力量、个案解决停车难题提供了制度平台。停车难问题成因复杂,需结合不同小区实际分类施策,不宜在宏观政策中作“一刀切”规定,现行框架已为基层实践预留探索空间。因此,该建议反映的问题已在既有职责体系和工作机制中得到涵盖,我区将着力推动相关条款落地,通过既有机制督导各方化解具体矛盾。


烟台市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