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主体可以在蓬莱区开展低速自动驾驶装备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
答:申请主体需为国内登记注册独立法人,具备远程监控、安全管理、应急处置能力,配备安全员,投保每车不低于500万元责任险,具备本地运营保障条件。安全员要持有3年以上有效驾驶证,经培训并完成备案。自动驾驶装备需达到4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水平,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40公里,具备三种操作模式、完整数据记录存储功能等。
二、蓬莱区开展低速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商业示范由哪个部门审批,审批权限是怎么划分的?
答: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蓬莱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蓬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组成蓬莱区低速自动驾驶装备联席工作小组负责审批,委托第三方管理机构承担材料受理、初审、编码管理、组织专家评审等日常工作。蓬莱区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全部由区级联席工作小组审批,审批完成后报烟台市联席工作小组备案;市级管辖道路按照烟台市细则规定由市级联席工作小组审批。
三、企业如何申请开展道路测试或商业示范?
答:企业向第三方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经7个工作日内材料初审、专家评审、联席小组确认后,核发通知书和车辆编码,企业凭通知书和编码即可在指定路段开展活动。已在其他省市获批开展同类活动的企业,可适用简化申请流程。测试或示范期满前2个月可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