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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烟台市蓬莱区雪茄烟零售点布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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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雪茄烟消费呈现专业化、体验化趋势,在经营条件(需恒温恒湿存储)、消费场景(含品鉴体验)、零售业态上与普通卷烟差异明显。原《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主要面向普通烟草制品,难以精准适配雪茄经营特点。为此,蓬莱区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37号令)、《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国烟法〔2024〕55号)及《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指导意见》(鲁烟专〔2026〕10号),结合本区雪茄消费市场实际,制定本专项规定。

二、核心举措

1. 单列发证+三址一致,两套管理分离

雪茄烟零售点单独发证,与普通烟草制品零售点互不作为实地核查参照物,避免两类许可相互干扰、标准混用。“一址一证“要求申请地址、政府核发的门牌地址(或商业综合体统一规划门牌)、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三址一致“且同一经营场所只能设一个零售点;已持普通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核发雪茄许可。这既防止重复设点,也厘清了两类许可的边界。

2. 场所三条件,对应专业经营要求

雪茄零售点须同时具备陈列展示、储存设施、品鉴场所三类条件:有专门陈列展示设施;有恒温恒湿存储设备;有带工具、通风良好的品鉴区域。三项条件直接对应雪茄“展示+存储+体验“的专业属性,恒温恒湿是品质保障的硬门槛。

3. 三类不予核发,系统封堵违规与诱导场景

从申请人、经营场所、经营模式三个维度列明禁设情形:申请人方面排除未成年、外资、资格取消不满3年、虚假或欺骗取得等;场所方面划出学校幼儿园100米红线,并排除党政机关内部、待拆迁区、未成年人聚集场所、安全隐患场所及与雪茄无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模式方面禁止自动售货、无人售、博彩、网络销售等同址已持证情形。三层把关,既防违规经营,也严防诱导未成年人。

4. 边界衔接清晰

本规定仅管雪茄零售点设置;雪茄点若要增加卷烟本店零售,须重新申领普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符合普通布局规定。间距以“可通行最短距离“测算,操作口径明确。

三、与上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

本规定是落实国烟法〔2024〕55号(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和鲁烟专〔2026〕10号(山东省优化合理布局指导意见)的区级落地。上级文件提供的是“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控烟履约、优化政务服务“的总体框架,本区在以下方面做出专项细化:

全国/全省首次将雪茄烟单列成规。上级提出“优化零售许可管理“,本区进一步针对雪茄的专业属性,单独建章、单独发证,使上级的“分类施策“在区级层面有了专门抓手。

把“优化政务服务“落为可办动作。上级倡导精简便民,本区细化为“三址一致+单独发证+一址一证“,既明确标准又减少办事模糊地带。

把未保、控烟履约落为硬红线。上级强调未成年人保护,本区细化为“学校幼儿园100米禁设+三类不予核发+负面清单“,并结合雪茄体验属性特别强调品鉴场所合规。

贴合本区消费实际。围绕蓬莱雪茄消费特点设定陈列、储存、品鉴三条件,使规定既有上级依据、又有本地辨识度。

四、施行与过渡安排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 2031年8月24日。实施中,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规定的受理、审查、决定及解释工作由烟台市蓬莱区烟草专卖局负责。

五、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烟台市蓬莱区烟草专卖局

联系电话:0535-56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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