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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蓬莱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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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蓬莱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站点类别升级,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要求发生变化。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国家气象观测站升级为国家基本气象站名录的通知》(中气函〔2022〕209号)要求,蓬莱国家一般气象站自2023年1月1日起升级为蓬莱国家基本气象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站点升级为基本站后对障碍物的限制等要求发生变化。

(二)推进城市建设和气象事业同步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与城市规划发展矛盾日益突出,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连续性等受到影响,因此亟需修订专项规划,实现城市建设和气象事业同步发展。

二、出台目的

气象探测工作是气象业务的基础性工作。气象探测设备所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用于分析和研究天气以及气候变化,是预测、预报气象灾害的基础资料,是应对气候变化和科学决策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依据。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是保障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的关键和必要措施,也是有效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的关键所在。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基本气象站的基本信息重新完善。根据近年来气象业务调整和发展,蓬莱国家基本气象站新增了日照、冻土、天气现象视频智能仪等自动观测设备,并取消了雪压等观测项目。

(二)规划范围和保护要求进行修改。台站升级为基本站后,按照《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重新调整了保护范围和要求。主要调整内容有:气象探测环境规划范围由观测场围栏以外四周向外延伸的距离为800米修改为1000米;障碍物高出观测场地平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与该高度点在观测场地平面的投影点至观测场围栏最近点之间的距离之比由小于八分之一修改为小于十分之一;障碍物与观测场围栏最近距离由不小于30米修改为不小于50米;在日出、日落方向内障碍物遮挡仰角由不大于7°修改为不大于5°;观测场围栏与铁路路基、公路路基、人工建造水体、垃圾场及排污口等其他影响源的距离按规定进行了调整等。

(三)其他内容修改。明确气象部门和有关部门职责及规划实施的建议和措施。明确该专项规划印发后,规划确定的范围内用地和建设项目须与本规划提出的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相协调,不得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

四、政策专员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蓬莱区气象局

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0535-561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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