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烟台港栾家口港区煤炭作业区1#、2#泊位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中兴电力蓬莱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烟台市蓬莱区西北海域,烟台港栾家口港区内。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烟台港栾家口港区,新建2个5万吨级专业化煤炭接卸泊位,泊位长度490米、宽度38米,设计年通过能力880万吨。配套建设港池疏浚、装卸设备、供电、照明、生产辅助建筑物等设施。
总投资: 6.06亿元
建设工期:1年
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除可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VIgGMSNk6u-OoJAh-mY0Q?pwd=hw3t(提取码: hw3t)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外,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可能会受到项目建设或运行影响的居民和关注本项目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意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中兴电力蓬莱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535-5823958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北沟镇峰台山西路1号
六、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时间为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中兴电力蓬莱发电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