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事项如下:
1、不动产权属情况
坐落:1.蓬莱区登州镇沙河李家村
权利人:张国茂、邢玉萍
不动产权证号:蓬房私证字第940127号、蓬集建(91)字第062201520054号
2、被继承人情况
姓名:张国茂 死亡时间:2016年06月02日
3、拟继承人及继承份额情况
姓名:邢玉萍 与被继承人关系:夫妻 继承份额:5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不动产登记中心8号窗口
联系方式:0535-3356972
烟台市蓬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