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当地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二、项目单位
烟台市蓬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蓬莱开发区龙山河以东,规划新港路以南。本项目针对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容量小,且缺乏有效的脱毒预处理及深度处理设施,抗毒性冲击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进行工业园区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规模为20000方/天,占地52.6亩,建筑面积3616平方米,主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辅助设施。建设周期共计31个月。
四、征求意见内容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
2.项目建设、运营阶段对周边环境、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3.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关心的重点问题;
5.关于风险防范化解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相关意见。
六、公示周期
7个自然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工 电话:13127236835
日期: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