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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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查科
负责人:韩玉
办公电话:
机构职能:
配合上级完成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征集工作和立法项目的调查研究、论证、评估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办对区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或者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稿的有关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承办本部门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