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人大建议办理 > 社会建设
索引号: 113706840042661807/2025-37808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发布日期: 2025-06-25 成文日期: 1750780800000
承办单位: 烟台市蓬莱区司法局 会议编号: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8号:关于拖欠物业费解决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      来源: 蓬莱区司法局

字号:

区十九届人大会议第 18

人建字〔2025〕第18

陈泰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拖欠物业费解决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物业领域矛盾化解府院联动工作小组的建议

为全面加强政府与法院的工作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进一步推动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促进全面依法治区、法治蓬莱建设再上新台阶,结合全区府院联动工作实际,建立了区级府院联动协调会议机制(以下简称区级联动协调会议),区级联动协调会议实行区政府区长、区法院院长的“双总召集人”制,具体领域实行“召集人”制。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6日印发《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烟蓬政发〔2024〕6号,下称《意见》),《意见》明确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诉源治理工作机制,覆盖代表提出的物业领域矛盾化解府院联动工作小组机制。

《意见》要求,为协同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住建领域各行业调解组织和调解机构、调解员在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立协调联动、有机衔接、高效便捷的住建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纠纷。

《意见》要求建立区级诉调对接组织管理体系。由区法院立案庭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牵头,会同区法院住建纠纷相关审判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等组建区住建民事纠纷调解指导委员会,做好住建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建立规范化住建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优建强专业化住建领域调解队伍,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规范住建纠纷案件委托委派程序,顺畅调解、争议评审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程序的衔接,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住建领域纠纷。区法院要搭建“法官+调解组织”专门团队,加强对住建领域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提高调解成效。

针对代表您提出的物业领域拖欠物业费解决机制的建议,我们立足住建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突出强化了对物业领域纠纷的府院联动化解工作,今年以来,成功调处了1100余起物业领域矛盾纠纷。

二、关于物业服务标准不明的回复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烟台市发改局牵头出台《关于重新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2〕419号),烟台市住建局牵头出台《烟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评分标准》(烟建住房〔2022〕16号)。我区根据烟台市级文件出台《烟台市蓬莱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考核评定办法》(烟蓬建发〔2023〕17号),规范物业企业行为,建立物业服务动态监管体系,明确4类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评定程序:

1.新建普通住宅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等级标准(只能选择一至五级),并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手续时在住建部门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备案。

2.已建成普通住宅,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由普通住宅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确定物业服务等级,授权业主委员会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评定、考核等,物业服务等级可选择一级至六级。

3.已建成普通住宅,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由普通住宅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确定物业服务等级,授权业主委员会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评定、考核等,物业服务等级可选择一级至六级。

4.已建成普通住宅,未达到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由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三分之一且占总人数过三分之一的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评定、考核等,或由普通住宅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安排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确定物业服务等级,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评定、考核等,物业服务等级只能选择一至五级。

考核认定的物业服务等级作为区发改局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区市场监管局核查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的基本依据。

推进“三公开”全域覆盖,指导企业在315个小区显著位置设置“三公开”公示牌,实时公示、更新物业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公共收益等内容,实现服务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

下一步,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健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共同研究讨论联合监管工作中的难点、重点以及需要协调事项,积极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推进相关工作,开展政策指导,调解矛盾纠纷,形成联动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关于加强普法宣传和巡回审判的建议

(一)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区司法局以烟台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市为契机,开展围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活动25场,发放《物业纠纷法律指南》3500份。围绕代表提出的“开展法律宣传,大力提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的建议,联合区住建局开展物业领域专题普法2场,发放《物业纠纷法律指南》1500份。

(二)巡回审判。区司法局将协调区法院选取典型物业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理,邀请业主现场旁听,并在业主群公示涉诉业主名单及判决结果。逐步扩大巡回审判覆盖面,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进一步会同区法院、区住建局协同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诉源治理工作,用好“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烟台市蓬莱区司法局

                                    202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