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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4MB2859732G/2025-37659 成文日期: 1761926400000
发布机构: 蓬莱区医保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解读

【政策问答】关于离休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普通门诊“费用代传”的实施办法

浏览量:      来源: 蓬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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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建国前”表述为何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答:近年来,在官方文件和正式表述中,为避免歧义,更倾向于使用精确的时间节点或事件名称。所以将“建国前”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是更规范、更清晰的表述,这也是近年来上级对用语规范表述的要求。

问2:什么是“费用代传”?

答: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未能直接联网结算的,需患者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蓬莱区定点医疗机构或蓬莱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进行审核和费用明细录入系统报销的过程叫做“费用代传”。

问3: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答:分为蓬莱辖区内、蓬莱区外烟台市内、烟台市外三种情况:

蓬莱辖区内就医流程


蓬莱区外烟台市内就医流程


烟台市行政区域外就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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