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烟蓬政发〔20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批准区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第五批蓬莱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7项,其中新入选项目25项,扩展项目2项),现予以公布。
蓬莱历史悠久,人杰地灵,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体现了蓬莱人民的文化创造力,见证了蓬莱民间的文化底蕴,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学术研究和经济价值。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蓬莱地域优秀文化,促进区域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使之得以传承和发展。
附件:蓬莱区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