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烟台市蓬莱区城区土地级别
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烟蓬政办发〔2024〕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完成,更新成果已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验收组专家验收通过。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公布实施。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蓬莱区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公布实施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土地资产、土地价格、征收税费以及引导土地交易市场的重要基础和依据。确定并公布基准地价,对优化我区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规范和培育土地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能有效保障土地市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同步,更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
一、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
本轮更新以《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依据,确定评价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刘家沟镇规划振兴东路,南至德龙烟铁路,西至林格庄社区边界、规划路,北至海岸线,总面积92.35平方公里。
二、土地定级级别范围
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分类定级依据,具体划分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种土地类型,每种类型均划分为4个级别。
(一)商业服务业用地级别范围
一级地大致范围为西起小泰山西路,南至南环路,东至戚继光路—南关东路—山东路—仙境东路,北至海岸线。一级地面积3248公顷,占商业服务业用地评价区总面积的35.2%。
二级地分布于一级地外围,大致范围为西至评价区西边界,南至228国道,东至龙山河,北至小泰山西路—南环路—戚继光路—南关东路—山东路—仙境东路—海岸线。二级地面积2715公顷,占商业服务业用地评价区总面积的29.4%。
三级地分布于二级地外围,分两个片区。高铁片区大致范围为西至城镇开发边界线,南至德龙烟铁路,东至209省道,北至228国道;龙山河以东片区大致范围为西至龙山河,南至228国道,东至蓬莱路—仙境东路—规划南京路,北至海岸线。三级地面积1245公顷,占商业服务业用地评价区总面积的13.5%。
四级地分布于评价范围东部,大致范围为西至蓬莱路—仙境东路—规划南京路,南至228国道,东至规划振兴东路,北至海岸线。四级地面积2027公顷,占商业服务业用地评价区总面积的21.9%。
(二)城镇住宅用地级别范围
一级地大致范围为西起小泰山西路,南至裕民路—银川路—南关东路,东至山东路,北至仙境东路—海岸线。一级地面积3372公顷,占城镇住宅用地评价区总面积的36.5%。
二级地分布于一级地外围,大致范围为西至评价区西边界,南至228国道,东至龙山河,北至小泰山西路—裕民路—银川路—南关东路—山东路—仙境东路—海岸线。二级地面积2590公顷,占城镇住宅用地评价区总面积的28.0%。
三级地分布于二级地外围,分两个片区。高铁片区大致范围为西至城镇开发边界线,南至德龙烟铁路,东至209省道,北至228国道;龙山河以东片区大致范围为西至龙山河,南至228国道,东至规划振兴东路—新港路—规划南京路,北至海岸线。三级地面积1771公顷,占城镇住宅用地评价区总面积的19.2%。
四级地分布于评价范围东北部,大致范围为西至规划南京路,南至新港路,东至规划振兴东路,北至海岸线。四级地面积1502公顷,占城镇住宅用地评价区总面积的16.3%。
(三)工业用地级别范围
一级地大致范围为西起田横南路—蓬港路—西关路,南至南关路,东至海市西路,北至海岸线。一级地面积760公顷,占工业用地评价区总面积的8.2%。
二级地分布于一级地外围,大致范围为西至小泰山西路,南至南环路,东至平山河,北至海岸线—海市西路—南关路—西关路—蓬港路—田横南路—海岸线。二级地面积1717公顷,占工业用地评价区总面积的18.6%。
三级地分布于二级地外围。大致范围为西至评价区西边界,南至228国道—城镇开发边界线—德龙烟铁路—209省道—228国道,东至龙山河,北至海岸线—平山河—南环路—小泰山西路—海岸线。三级地面积4072公顷,占工业用地评价区总面积的44.1%。
四级地分布于评价范围东部,大致范围为西至龙山河,南至228国道,东至规划振兴东路,北至海岸线。四级地面积2686公顷,占工业用地评价区总面积的29.1%。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范围
一级地西起画河—北关路—西关路—钟楼南路,南至南关路,东至登州路—东关南街—登州东路—县后东路—海市西路—北关路—海市路—仙境东路—平山河,北至海岸线。一级地面积662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面积的7.2%。
二级地大致范围为西至林格庄社区规划路,南至小泰山西路—南环路—裕民路—银川路—南关东路,东至山东路,北至仙境东路—海岸线。二级地面积3052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面积的33.0%。
三级地分布于二级地的外围。西至评价区西边界,南至228国道—城镇开发边界线—德龙烟铁路—209省道—228国道,东至规划振兴东路—南关东路—规划南京路—北关东路—规划文化路,北至海岸线。三级地面积4444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面积的48.1%。
四级地分布于评价范围东部,大致范围为西至规划南京路—北关东路—规划文化路,南至南关东路,东至规划振兴东路,北至海岸线。四级地面积1077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面积的11.7%。
三、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不同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本次更新基准地价内涵界定为:
(一)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二)土地用途:划分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类基本用途。
(三)容积率:商业服务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界定为1.5;工业用地容积率界定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级类中,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界定为1.5,文化用地、体育用地容积率界定为1.0。
(四)土地开发程度:各用途一至三级地开发程度界定为“七通一平”(通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热、供气和场地平整),四级地开发程度界定为“五通一平”(通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和场地平整)。
(五)土地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四、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土地级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元/平方米 | 2475 | 1575 | 1125 | 750 |
万元/亩 | 165 | 105 | 75 | 50 | |
城镇住宅用地 | 元/平方米 | 2400 | 1800 | 1350 | 1050 |
万元/亩 | 160 | 120 | 90 | 70 | |
工业用地 | 元/平方米 | 480 | 435 | 405 | 360 |
万元/亩 | 32 | 29 | 27 | 24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元/平方米 | 1350 | 900 | 675 | 525 |
万元/亩 | 90 | 60 | 45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