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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4K212575566/2024-29924 主题分类: 物价
发文单位: 烟台市蓬莱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1720713601000
发布日期: 1720713601000 有效性: 1815235201000 有效
关键词: 阶梯气价 阶梯气量 配气价格 发文字号: 烟蓬发改〔2024〕63号
统一编号: PLDR-2024-0030001

关于明确我区居民用天然气配气和销售价格的通知

烟蓬发改〔2024〕63号


蓬莱市渤海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结合蓬莱实际,经价格听证会论证,报区政府同意,确定我区居民用天然气配气和阶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蓬莱区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

二、配气价格

居民用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87元/立方米。

三、阶梯气量与气价

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内(含),价格由每立方米2.68元调整为2.90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300-420立方米(含),价格由每立方米3.22元调整为3.48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420立方米以上,价格由每立方米4.02元调整为4.35元。

四、相关配套政策

1.阶梯气价以年为1个执行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户籍人口超过4人(不含)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75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由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核定其各档气量。

2.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其销售价格按一档、二档平均价格3.19元/立方米执行。

3.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用气量在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量基础上增加采暖用气800立方米,即年用气量在0-1100立方米(含)之间,执行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价每立方米2.90元;年用气量超过1100方的,执行居民生活用气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3.48元。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11日。原蓬莱市物价局《关于蓬莱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及调整销售价格的通知》(蓬价〔2016〕12号)及其相应延期执行文件一并废止。


烟台市蓬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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