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蓬政发〔20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政府组织编制了《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同意,现予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规定及法治建设考核要求,积极做好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蓬莱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20-2035)(承办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
二、蓬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