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产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人社发〔2023〕3号)文件精神,经评价机构申请,相关部门审核,拟批准对蓬莱三和铸造等2家评价机构发放培训补贴。现将评价机构相关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
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
举报受理部门:蓬莱区人力资源考试和保障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5660115
烟台市蓬莱区人力资源考试和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9日
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产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人社发〔2023〕3号)文件精神,经评价机构申请,相关部门审核,拟批准对蓬莱三和铸造等2家评价机构发放培训补贴。现将评价机构相关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
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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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