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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4K21257521/2024-31846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文单位: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1735488001000
发布日期: 1735488001000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决策 事项 目录 发文字号: 烟蓬政发〔2024〕10号
统一编号: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蓬政发〔2024〕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4年4月28日,区政府公布了《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承办的《蓬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调整出目录。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蓬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蓬莱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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