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答复: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可持本人身份证、家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按条例规定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如还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35-565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