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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40042658668/2023-11669 成文日期: 2023-06-15
发布机构: 蓬莱区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申请指南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烟台市蓬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浏览量:     来源: 蓬莱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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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种植小麦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补贴范围: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

补贴流程:在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中,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乡镇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把自报告、核实、公示、发放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补贴发放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农民自报告。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加强政策宣传,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减少漏报现象。未及时全面发动群众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户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村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乡镇政府。

三、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乡镇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乡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乡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五、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县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有关信息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六、县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补贴信息,及时向金融部门拨付资金,督促金融部门将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本通”账户中,并将发放结果反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与监管,对补贴资金拨付的及时性负责,并加强补贴资金全程动态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咨询电话:0535-5614047。

受理单位:烟台市蓬莱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渠道:

监督电话:0535-5614047。

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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