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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王街道:自11月1日起,全面进入新一轮防火期

浏览量:   时间:2023-11-15   来源: 蓬莱区南王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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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日,南王街道召开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按照“包村包组包山头”的原则,制定出森林防火计划并坚决落实,确保路口有人守、山头有人巡、违规有人管,全力做好本轮森林防火工作。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现将我区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区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01森林防火期:根据《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为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02森林防火区:根据我区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除城区、镇街、厂矿驻地和群众集中居住区域外,其他区域均为森林防火区。

03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确需野外生产用火的,应当经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04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05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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