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切缅怀老一辈革命家的丰功伟绩,热情讴歌革命先烈前赴后继、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拟于9月30日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公祭烈士活动。现制定公祭烈士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蓬莱区公祭烈士活动。
二、活动时间
9月30日上午9:00,时间约1小时(公祭仪式约10分钟,参观瞻仰活动约50分钟)。
三、活动地点
蓬莱区烈士陵园纪念广场。
四、参加人员
(一)区领导及驻蓬部队首长:林钰涛书记、王长港区长、孙文主任、王嗣强主席、郑金岩政委、李坤副区长、94259部队首长、32123部队首长(8人)。
(二)社会各界群众、烈属和老战士代表(7人)。
(三)社会各界代表:区直各部门、外地驻蓬单位主要负责人(共80人);登州街道、紫荆山街道、蓬莱阁街道机关干部(60人)。
(四)退役军人志愿者协会退役士兵代表(20人)。
参加活动人数总计约180人。
五、活动日程及安排
(一)乘车安排
1.区领导及驻蓬莱部队首长请于9月30日上午8:40在区委楼前集合统一乘中巴车出发。
2.区直各部门、外地驻蓬单位主要负责人于9月30日上午8:30在区委楼前集合统一乘车出发。
(二)公祭烈士仪式
公祭活动拟请李坤副区长主持,具体日程如下:
1.主持人向烈士纪念塔行鞠躬礼,宣布公祭活动开始;
2.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播放国歌音乐);
3.默哀(1分钟);
4、向先烈敬献花篮(7个,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驻蓬部队、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烈属和老战士代表各敬献1个花篮),奏《献花曲》;
5.请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驻蓬部队领导,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烈属和老战士代表整理花篮缎带(按照先整理上联、后整理下联的顺序),整理完后返回原地。
(三)瞻仰烈士纪念堂和烈士纪念塔(约50分钟)
公祭烈士仪式结束后,瞻仰烈士纪念堂和烈士纪念塔,深切缅怀革命英雄先烈。
六、现场布置
(一)主席台
第一排:区领导及驻蓬部队首长,8人;
第二排:社会各界群众、烈属和老战士代表,7人。
(二)条幅
纪念横幅(红底黄字,黑体)。
内容为:烟台市蓬莱区公祭烈士活动
(三)花篮
大花篮7个,花篮缎带(红底,黄色,宋体);
内容为:烈士永垂不朽!。
七、职责分工
见附件。
八、其他事项
1.区级领导、区直各部门及各镇街参加活动人员请着白衬衣、深色西裤。
2.执勤交警、活动现场有任务的单位,于9月30日上午8:00前到达执勤岗位或现场,其他参加人员于8:30前到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