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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4MB2823721R/2022-02995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发布日期: 2022-07-01 成文日期: 2022-07-01
承办单位: 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会议编号: 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6号:关于加强做好建筑垃圾集中处理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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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广翔、王成伟、姜修明、张宏铭、吴通运、马桂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做好建筑垃圾集中处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村民竞相修缮房屋,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对农村建筑垃圾实行‘一体化’处理”的分析十分正确,我们十分认同,对我区下一步做好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指导意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断加大建筑垃圾治理力度,积极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 

一、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规范建设

根据烟台市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局自2021年8月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属地街道等部门多方筛选,最终选定南王街道宿家埠山体修复项目区域作为蓬莱区建筑垃圾消纳场。2021年12月15日,我区联合生态环境、住建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消纳管理工作的公告》,公告建筑垃圾消纳场详细地址,明确蓬莱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日常管理工作,填补了我区没有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空白,对于建筑垃圾处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强化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

为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行为,2月11日,我局会同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对47家建筑垃圾、工程物料等运输企业负责人集体约谈,建立了企业服务微信群及时对接沟通。2月份以来,我局联合公安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组织夜间联合执法15次,查处不密闭运输、不按规定路线及时间行驶的渣土运输车辆17辆次,约谈渣土运输企业负责人5人,责令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做到密闭运输,杜绝沿途抛撒滴漏、带泥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环境、保持道路干净整洁。

三、解决农村建筑垃圾问题

您在建议中提出“农村建筑垃圾实行一体化处理,由环卫公司集中分类处理,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再粉碎处理后利用,切实消除建筑垃圾影响问题”,准确地把握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思路,正是我们的努力方向。目前,我区要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所属车辆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等相关标准和要求,具有货箱密闭设施,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各镇街环卫公司如具备相应条件即可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宿驾埠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消纳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会同相关镇街及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招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来蓬投资,尽快实现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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