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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行政执法监督科(对外使用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

负责人:

刘阳

办公电话:
0535-5890010
机构职能:


      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定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会同区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关集中执法权审核工作。负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牵头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和法律法规依据,组织编写教程和案例,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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