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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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行政复议应诉科(对外使用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名称)

负责人:

  肖丹

办公电话:
0535-5615889
机构职能:

承办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负责区司法局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区政府以复议机关名义作为被告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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