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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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人:

张强

办公电话:
0535-5890013
机构职能: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协调指导“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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