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蓬莱区进出口环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2022.4)
发布日期:
2022-
04-
25
信息来源:
蓬莱区发改局
为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根据中央和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我市进出口环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公布,本清单将根据国家和省价格管理政策的调整动态进行调整。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22年4月1日起,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标准。
附件:烟台市进出口环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收费目录清单
收费 单位 | 收费项目 | 收费 性质 | 管理部门 | 文件依据 |
港 口 | 1.货物港务费 | 经营性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交水规〔2022〕26号; 烟交发〔2021〕132号 |
2.引航(移泊)费 | 经营性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交水规〔2022〕26号; 烟交发〔2021〕132号 | |
3.拖轮费 | 经营性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交水规〔2022〕26号; 烟交发〔2021〕132号 | |
4.停泊费 | 经营性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交水规〔2022〕26号; 烟交发〔2021〕132号 | |
5.围油栏使用费 | 经营性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交水规〔2022〕26号; 烟交发〔2021〕132号 |
备注: 列入《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实行市场调节项目:港口作业包干费、库存使用费、船舶供应服务费、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服务费和理货服务费。